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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毅灿和专项基金延期公告

时间:2019-02-15作者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云毅灿和专项基金延期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云毅灿和专项基金基金合同》“第四节 基金的基本情况第(四)项存续期限”的相关规定,云毅灿和专项基金的存续期原则上为3年,管理人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,有权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本基金,延期不超过1年。

本基金成立日为2016年2月18日,原定于2019年2月18日到期,现因基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退出变现,为使委托财产免受损失,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一年至2020年2月18日。

云毅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

2019年2月15日